Description:... 抗日戰爭爆發後中日雙方兵力和重要戰役第十四章抗日戰爭爆發後中日雙方兵力和重要戰役第一節 抗日戰爭爆發前敵我友三方戰略形勢1936年12月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使延續十年的內戰終於停止,出現了國共兩黨第二次合作的局面。國民政府在全國各階層人民日益高漲的要求對日抗戰的呼聲推動下,積極進行抗戰的準備工作。六十年來處心積慮妄圖滅亡中國的日本帝國主義者,也加快了侵華戰爭的步伐。繼1933年5月「塘沽協定」控制長城以南二十二縣後,日本侵略者于1935年5月脅迫國民政府北平軍分會代委員長何應欽,將中央軍、國民黨河北省党部和平、津市黨部搬出華北,然後又連續導演了殷汝耕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和宋哲元的冀察政權。宋哲元是馮玉祥西北軍系軍閥集團的首領之一。1930年9月中原大戰結束後,他把撤退到山西的西北軍殘餘兵力收攏起來,投靠了張學良。在1933年長城抗戰中,他以大刀片殺敵人贏得聲譽後,在察哈爾形成了一支軍事力量。1935年7月「何梅協定」簽訂後,為適應日方「華北特殊化」的要求,中央軍和東北軍於學忠部被迫撤出華北,宋部第二十九軍控制了平津和冀察地盤,成立了特殊化的冀察政權。但宋哲元不同于死心塌地當漢奸的殷汝耕,他在全國人民抗日救國呼聲和二十九軍愛國將領的影響下,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與日本簽訂脫離祖國版圖的賣國條約。但西北軍是一支長期未獲得肥沃地盤的軍閥部隊,二十九軍控制平、津兩市和冀、察兩省後,宋及其高級將領的戰略企圖是利用日本勢力要脅國民黨,將蔣介石的勢力擠出華北,對日本則採取口頭講親善,而把領土和主權問題推給南京政府去解決的方針,其目的是借此保持地盤和擴充軍隊,以加強其小集團的勢力。但是日本軍國主義者決不會容許這個軍閥集團長此維持下去的。1936年9月30日,宋哲元去天津日軍華北駐屯軍司令部赴宴,日軍司令官田代皖一郎脅迫他簽訂了「華北經濟開發協定」。接著由滿鐵出資組織的興中公司,實施開發協定條款,首先要求冀察政權招工修築津(天津)石(石家莊)鐵路。蔣介石通過熊斌、戈定遠轉告宋哲元,要他接受張作霖允許日本人在東北修築鐵路的教訓,礦可開,路不可修,否決了宋哲元答應日本駐軍司令官的條件。宋在日人的逼迫下,不得已於1937年5月避往山東樂陵原籍。日本帝國主義者1935年8月11日決定的「第二次處理華北綱要」,決定對華北五省採取分而治之的方針。但是在我國空前高漲的人民抗日救亡運動的聲威下,這個企圖遭到碰壁。於是日本侵略者變換手法,根據參謀本部1937年1月20日提出的「關於對華政策給陸軍省的意見」,外務、陸軍、海軍、大藏四相於4月16日提出了「第三次處理華北綱要」,放棄了華北分治方針。主要的做法是在華北推行所謂的「宋哲元、田代協定」,加緊對華北的交通建設和戰略物資的掠奪。他們以對蘇聯作戰的需要為藉口,提出將長城以南,大清河、滹沱河以北的狹長地帶劃為緩衝區,中日均不駐軍,撤銷「塘沽停戰協定」、「秦德純土肥原協定」、「何應欽梅津協定」,取消冀東、冀察兩個特殊政權,由南京政府委派所謂親日人物在上述地區自由行使職權,以此作為誘餌,誘使蔣介石國民黨統治集團放棄容共政策,參加其德、意、日反共軸心。日本帝國主義內部對於侵略我國的戰略方針,始終存在分歧。日本政府內閣大多數閣僚,鑒於國際形勢風雲變幻,中國內部漸趨於統一,而日本國內資源又極貧乏,主張對華北放棄分治政策,加緊經濟侵略,增強日本國力,準備對蘇聯作戰;即使不得已對華北用兵,也只能仿照長城抗戰模式,給中國軍隊以打擊後,劃一緩衝區,締結停戰協定。但是日本內閣在軍閥的左右之下,其政略往往不能貫徹。即使在軍閥內部,意見也不一致。參謀本部作戰部長石原莞爾、陸軍省軍務課長柴山兼四郎等人主張:日本的主要敵人是蘇聯,為加強對蘇作戰的準備工作,應給中國國民政府保持體面,放棄華北分治政策,僅以經濟和文化方面進行侵略,以改善與中國的關係。參謀本部作戰課長武藤章和陸軍省軍務課長田中新一等則堅決反對。在我國的日本駐軍方面,意見也不一致。華北駐屯軍司令田代皖一郎和大使館武官喜多誠一等,支持石原莞爾等人的意見,而關東軍參謀長東條英機等則堅持保存冀東偽政權,主張對中國軍隊斷然「膺懲」。「九•一八」事變中,我國軍隊未作抵抗即放棄東北三省,日本軍閥僥倖獲得成功,使他們滋長了輕視中國的心理,認為中國軍隊不堪一擊,只需派少數部隊予以打擊,中國方面就會依照日本的條件屈服媾和。日本帝國主義者確定了「第三次處理華北綱要」後,即以軍事威脅為後盾積極推行。但是日本帝國主義對我國的侵略,威脅著整個中華民族的生存,全國各階層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綱領的號召下,紛紛動員起來。而且由於日本軍閥無止境的侵略,侵犯了列強在華的利益,英、美、法資本主義國家和蘇聯站在同一立場,都支持中國抵抗日本的侵略。廣大的國民黨軍隊將領面對日軍的欺淩也忍無可忍,紛紛要求和侵略者決戰。本來在1936年9月間日本大使川越茂和南京總領事須麿與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張群進行中日關係談判時,須麿提出華北五省自治、共同防共、降低關稅、即時開放日華航空線、招聘日本顧問、制止不法鮮人六項要求,限期於22日前答復。張群根據蔣介石的指示,於23日拒絕了日方的無理要求,並向川越提出:(一)取消塘沽、上海兩停戰協定;(二)解散冀東政府;(三)停止在華北自由飛行;(四)停止走私並恢復中國方面管理的自由;(五)解散在察東及綏遠北部的偽軍(德王的蒙古軍),以上五項作為改善中日關係的基本條件。至此日本和南京國民政府外交談判陷於僵局。及至西安事變和平解決,蔣介石又獲得中共的支持,取得全國的領袖地位,腰杆更硬起來了。6月21日蔣介石在廬山召開關於華北問題的會議,訓令冀察政權:(一)為完成華北國防計畫,按中央既定方針積極進行;(二)關於撤銷冀東、冀察特殊狀態,以及及時解決走私問題,應採取積極措施;(三)在華北的日華經濟合作問題,在前項問題未解決前絕對不得任意進行,否則中央一概不予承認。日本軍閥為了達到其劃平津和晉北、綏遠作緩衝區,脅迫中國參加其反蘇反共軍事同盟的目的,以一名日本士兵演習失蹤為藉口,於7月7日夜突然向宛平城發動了進攻,其目的是奪取盧溝橋,以截斷北平二十九軍通往南方唯一的交通線。這樣,給中日兩大民族帶來深重災難的八年抗日戰爭,以盧溝橋事變為導火線,終於爆發了。第二節 中日戰爭的導火線——盧溝橋事變1937年7月7日淩晨,日本華北駐屯軍借演習為名,突然發動了對盧溝橋的進攻,當即遭到了二十九軍三十七師何基灃旅吉星文團金振中營的抵抗。日本由於兵力太小,未能取勝。為了等待援軍發動大規模的進攻,日華北駐屯軍暫時採取談判的方針,以麻痹宋哲元第二十九軍,故於事變發生的第二天晚上,日本駐北平特務機關長松井太久郎即和駐屯軍的參謀和知鷹二等去北平城內會見二十九軍副軍長秦德純、參謀長張允榮等,同時駐屯軍參謀長橋本群也在天津會見了第三十八師師長張自忠,並向張提出「抗議」。9日,達成了如下協定:(一)雙方立即停止射擊;(二)日軍撤退至永定河左岸;(三)盧溝橋的守備由冀北保安隊擔任。7月11日夜,宋哲元由山東樂陵原籍秘密返回天津,經過與二十九軍高級將領會議後,決定接受日本提出的屈辱條件,通過張自忠轉達給橋本參謀長:「哲元從現在起留在天津,願遵從司令官的一切指導。」12日宋哲元在天津公開發表談話說:「此次盧溝橋發生事件,實為東亞之不幸,局部之衝突能隨時解決,尚為不幸中之大幸。東亞兩大民族,即是中、日兩國,應事事從順序上著想,不應自找苦惱。人類生於世界,皆應認清自己的責任。余向主和平,愛護人群,決不願以人類作無益社會之犧牲。合法合理,社會即可平安;能平即和,不平即不能和。希望負責任者以東亞大局為重。若只知個人利益,則國家有興有亡,興亡之數,殊非盡為吾人所能意料也。」接著宋哲元即向全軍下達如下命令:(一)從14日早開始第一班列車以後,列車運行正常化;(二)解除北平戒嚴;(三)釋放逮捕的日本人;(四)嚴禁與日軍摩擦。宋哲元隨即電南京國民政府,請暫緩派軍北上,以免刺激日人,影響與日本駐屯軍的交涉。當吉星文團對進攻盧溝橋的日軍奮起抵抗後,全國人心激奮,紛紛致電嘉勉和匯款慰問。宋哲元到天津後,為了取得日本人的信任,於7月15日竟致電上海各界救亡團體謝絕對二十九軍的慰勞,說:「遇此類小衝突,即勞海內外同胞相助,各方盛意雖甚殷感,捐款則不敢受。」二十九軍主力第三十八師師長張自忠接到吉星文團和日軍在盧溝橋發生衝突,馮治安第三十七師一一○旅旅長何基灃要率全旅投入戰鬥消滅這股日軍的報告後,即在電話中申斥何說:「打起來對共產黨有利,遂了他們借抗日擴大勢力的野心;對國民黨有利,借抗日消滅雜牌。我們西北軍辛辛苦苦搞起來的冀察這個局面就完蛋了。」張並在天津打電話給秦德純、馮治安等,表示堅決不同意對日抗戰。接著冀察政權就由張自忠代表宋哲元在漢奸齊燮元、陳覺生的陪同下,與駐屯軍司令官香月清司的代表橋本群進行談判。為了壓迫二十九軍就範,香月清司於19日22時發表聲明:「從20日午夜以後,駐屯軍將採取自由行動。」這樣,張自忠、張允榮奉宋哲元命令,於19日23時簽訂了實施停戰協定的秘密條款,內容如下:為實現7月11日簽訂中的第三項,約定實行下列各項:(一)徹底彈壓共產黨的策動;(二)對雙方合作不適宜的職員,由冀察方面主動予以罷免;(三)在冀察範圍內,由其他各方面的設置機關中有排日色彩的職員,予以取締;(四)撤去在冀察的藍衣社、CC團等排日團體;(五)取締排日言論及排日的宣傳機關,以及學生、群眾的排日運動;(六)取締冀察所屬各部隊、各學校的排日教育及排日運動。又,撤去在北平城內的三十七師,由冀察主動實行之。①20日5時,宋哲元根據上述屈辱條款,發佈了如下命令:(一)在北平附近的三十七師自今20日開始在西苑集結,應於明(21)日集結完了;(二)為了對上述集結進行警戒,置石友三部隊一部於八寶山附近,待三十七師集結完了後翌(22)日撤退。當日下午3時,北平日本特務機關長松井訪問宋哲元,商定「三十七師撤退保定附近,由趙登禹部隊接防」。宋哲元等為了保持地盤,居然答應了如此喪權辱國的條件。日軍華北駐屯軍與二十九軍在盧溝橋發生衝突的第二天清晨,日本政府外務省即召集首腦會議,確定了事件不擴大,局部就地解決的方針。會後,日本政府首相林銑十郎召開內閣會議,決定上述方針,並向其陸、海、外省各派出機關發出了訓令。對於執行日本內閣這個方針,日本軍閥方面的意見是極不一致的。參謀本部作戰部長石原莞爾認為,「目前我國正專心致志完成滿洲建設和對蘇備戰以鞏固國防,不要因插手中國而弄得支離破碎。」據此,他直接向參謀總長閑院宮報告,請其裁決。參謀本部于8日下午6時42分以臨令第四○○號指示發給華北駐屯軍司令官:「為了防止事件擴大,要避免進一步行使武力。」華北駐屯軍司令官田代皖一郎正在患病,由橋本參謀長于8日1時半主持幕僚會議,認為本事件不是大事件,中國方面的「不法行為」是經常發生的,不難通過交涉和平解決。但日本陸軍省和關東軍、朝鮮軍的首腦,卻企圖利用這一局部衝突實現他們吞併華北的野心。8日晨,關東軍司令官南次郎主持召開幕僚會議,認為:「蘇聯因內部分裂和乾岔子島事件教訓,估計目前北方是安全的,所以乘此時機應對冀察給予一擊。」並電告參謀本部:「鑒於華北形勢,已以獨立混成第一、第十一旅團主力及空軍部隊一部做好立即出動準備。」朝鮮軍司令官小磯國昭也電告軍部:「鑒於華北事件的爆發,以第二十師團的一部做好隨時出發的準備。」陸相杉山元於8日深夜命令京都以西的各師團,原定7月10日復員的步兵聯隊二年兵延期復員。海軍中央部也於8日採取如下措施:(一)在臺灣演習的第三艦隊返回原防地;(二)加強警備,以備事件擴大,禁止任意行動;(三)準備好機動兵力,以備對華緊急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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